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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调整石门水库灌区农业用水价格

来源:陕西省水利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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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汉中市物价局、水利局联合行文,调整石门水库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灌区终端水价调整到每立方米0.083元,其中国有骨干工程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0.066元,上调0.005元;末级渠系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017元,上调0.005元。

  石门水库灌区是全省十三个大型灌区之一,灌溉汉台区、城固县、勉县、汉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的40.2万亩农田,涉及62.4万人。石门灌区以占汉中市1/9的耕地面积,生产了全市1/4的商品粮油,为汉中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5年以前,石门灌区一直沿用按灌溉面积收取农业水费的方式。从2005年开始,采取“斗口计量、按亩分摊”的办法,推行按量计费工作。省物价局核定石门灌区终端水价成本为0.35元/立方米,但直到2018年,石门灌区农业水价仍执行的是1998年市物价局批准的0.073元/立方米标准,仅占实际水价成本的1/5,政策性价格倒挂幅度较大,灌区难以为继,迫切需要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从2019年开始,石门灌区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用水部分累进加价。在此基础上,区分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在终端水价执行超额累进加价的同时,实行分类水价,以灌溉用水“成本价、精准补”为核心,走以水养水的路子,实现政府、灌区、农户“三满意”,实现灌区良性运行,惠农增收的目标。

  市物价局、水利局要求,严格执行水价政策,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合理使用财政奖补资金,不得加重农民负担;要严格执行“统一票据、明码标价、开票到组、公布到户”制度,水费收缴实行收费员持证上岗,加强水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末级渠系的收入和支出要建立专账;要进一步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准确计量灌溉水量,鼓励节约用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促进农民灌溉节约用水;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价外加价、虚假水量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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