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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召开金沙江流域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审查会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3-01-05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金沙江流域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于近日,以视频方式组织召开会议对该计划进行技术审查,水利部调水管理司、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派员线上参会指导。

会上,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三峡集团等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介绍了2022年度水量调度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用水计划建议,长江委水资源局通报了金沙江流域2022年度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落实情况,长江设计集团汇报了金沙江流域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主要内容。

会议审查通过了金沙江流域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会议认为,该计划按照节水优先、保护生态、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保障流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重要目标,确定了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等5省(自治区)金沙江流域2023年度水量分配指标、主要控制断面的年度下泄水量和流量指标,明确了30余座主要调度工程调度要求,规范了调度责任分工、信息报送与共享、调度预警机制、评估考核等要求。会议要求计划编制单位尽快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报送水利部审批,为科学指导金沙江2023年度水资源调度工作提供依据。

近年来,长江委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依据《长江保护法》《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已批复的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有序推进重点河流水量调度工作。2014年以来,长江委已先后实施汉江、嘉陵江、乌江、牛栏江、沅江、岷江、沱江、赤水河等8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工作,金沙江流域水量调度工作为今年首次启动,后续还将逐步扩大跨省河流水量调度范围。通过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进一步完善了水量调度预警机制、协调机制,强化了水量调度监督管理,有力保障了流域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水利支撑与保障。

长江委副总工黄艳,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等电网调度主管部门,长江航道管理局等航运主管部门,金沙江(含雅砻江)流域内重要工程运行管理单位,长江委水资源局、节约保护局、防御局、水文局、长江设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代表共7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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