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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县率先通过国家农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验收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归档时间:2018-07-20

  2017年5月23日,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验收考核会,德清县以高分通过了试点验收,成为我省首个、全国100个试点县中率先通过验收的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强,厅计划处、政法处、省农村水利局、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以及德清县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及相关镇(街道)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验收。

  与会代表和专家实地查看了山坞冲山塘、黄龙头排涝站等改革试点现场,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德清县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及试点所在街道、村、基层水利站的汇报。经质询和认真讨论,验收专家组认为,德清县自列入国家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以来,紧紧围绕试点内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建立了农田水利设施发“两证”、建“一市”、活“两权”的新型产权制度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抵押借贷融资机制,创造了破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困局的有效方法,积极推行水利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扭转了长期以来农田水利重建轻管、失修失管的不利局面,为全省农田水利长效良性运行提供了典型示范。该县改革基础扎实,改革氛围浓厚,改革成效实在,基本完成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取得了预期成效,一致同意通过试点验收。

  据悉,2015年1月,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全国10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我省德清、遂昌、开化、云和四县列入试点。两年来,德清县围绕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产权确权和移交、产权抵押借贷融资、搞活经营权、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试点内容,创新“确权、赋权、活权”新举措,构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责、权、利于一体的新型产权制度,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试点县的各项改革任务。

  全县发放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证2274本,实现了“一设施一权证”全覆盖,使农田水利设施“虚权”变“实权”,实现了产权归属突破;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形成5.8亿元水利重置资产价值,使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成“资产”,实现了资产形态突破;全县完成山塘、水库经营权流转交易29宗,交易额7600万元,核发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证29本,让农田水利设施“死产”变“活权”,实现了运行效益突破;将4.96亿元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性资产与其他经营性集体资产同步量化股权,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权和收益分配权,人均新增股权1786元,同时,建立“两权”抵押融资机制,完成水利资产抵押融资3单,贷款金额7.902亿元,使农田水利设施“活权”生“活钱”,实现了设施价值突破;设立了水利工程标准化长效管理县级专项资金1800万元/年,建立管护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初步实现农田水利发展“建管并重”,实现了管理机制突破。该县的改革实践和成效得到了水利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国家和省市各级媒体的广泛宣传,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验收考核会上,冯强充分肯定了德清县在农田水利改革方面的成效,对该县率先通过国家试点验收表示祝贺。他指出,自列入国家试点以来,德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改革试点推进,全县各部门积极作为,各乡镇责任到位,机构落实,举措有力,走出了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变资产、死产变活权、活权变活钱的改革路子,取得了预期甚至超出了预期效果,为全省提供了样板和示范。

  冯强强调,德清的改革试点通过验收考核,既是总结也是新起点。德清县要继续巩固和运用改革成果,拉高标杆,探索完善,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共改共享,真正让老百姓在改革中得实惠。一要继续推进农田水利系统性改革。继续加强工程建设方式、运行管护方式上的探索实践,争取在农田水利组织发动机制、资金投入机制、项目管理机制、运行管护机制等多方面形成系统性改革成果,努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易操作的“德清经验”。二要探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德清作为我省第一批水价改革试点,要在农业节水机制,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管护机制上多探索,为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路子、想法子。三要稳步推进区域水利综合建设。德清水利部门要紧紧抓住发展契机,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到水利建设发展过程中,真正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带动效益一片,把现代水利示范区建成改革的集中展示区,真正发挥水利建设作为带动区域环境改善、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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