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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厅开展水利强监管改革试点考评工作

来源:水利部网站

归档时间:2022-02-23

2月16日,浙江省水利厅开展水利强监管改革试点考评工作。经过激烈角逐,永康市、苍南县、长兴县、定海区、缙云县等5家试点单位从中脱颖而出,获评优秀等次。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如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水利局分管监督工作负责人,11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考评全程无纸化。在听取11家试点单位的PPT汇报后,评审组成员通过手机“浙水安澜—水事物监管-督查检查”应用上的考评模块进行赋分,并现场公布了考评结果。

蒋如华指出,强监管改革试点是2021年水利重点改革内容之一,时间虽短,成效明显,有效提升了行业监管的能力,相关工作获水利部致信表扬。一是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试点县加强水利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各类督查检查队伍、专家库,并及时出台、修编相关制度,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监督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监督、年底有总结,规范水利监督流程,实现“查、认、改、罚”闭环管控。三是监督协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跨层级、跨部门、跨层次监管工作得以广泛开展,形成了监管合力。四是监督智慧化水平大幅度跃升。大力推进监督数字化建设,推动监督与信息技术融合,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蒋如华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上下联动、担当作为、踔厉奋发,把监督工作打造成浙江水利争走前列、展示“重要窗口”的金名片。一要认清形势。深入分析当前全省水利强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进一步把握内在规律,明确职责定位,理清监督目标任务、对象内容、监管力量、规范和程式等,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二要明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统一清单,分级分类、责任到位,统一计划、密切协同,人技合一、闭环管理”的要求,规范监管行为,不断推进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三要集成推广。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开展水利监督样板市、样板县建设,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水利监管体系。同时要总结集成出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进行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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