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国家政策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7]30号

来源:财政部网站

归档时间:2018-07-20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根据《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等制度规定,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水利部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