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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田水利改革典型经验的通知

2018-07-19 09:18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各项部署,以“建设高效、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投入保障、管护规范”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农田水利建管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这些先进市县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部领导肯定和当地群众支持认可,有力促进了农田水利改革发展。按照厅领导要求,现将德清等7个市县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经验做法印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与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配合协作,充分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注重实效,加快探索建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方式、产权制度和运行管护机制,促进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要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水农〔2014〕52号)要求,在试点基础上,边试边推,争取到2017年改革覆盖面达到50%,到2019年基本覆盖县域内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到2020年全面实现改革目标。各市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水利改革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调研,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每半年报送改革进展情况至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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