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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重庆市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来源:重庆市水利局

归档时间:2020-10-23

为指导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工作,积极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美乡村技术体系,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水利部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重庆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相关规程规范,近日,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

《要求》主要包含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设计的总体要求、整治标准的确定、治理措施设计要求等三部分内容,主要体现三方面要求:一是强化自然生态。治理以“河道自然曲化”为主,尽量维持河流原生态,保持河道平面的蜿蜒性,保留原有浅滩湿地深壑沟槽等,构建河流水系自然生态面貌。二是突出系统治理。以区(县)域为单元,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库管护等多项水利措施,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集中连片统筹规划,科学有序治理。三是强调因地制宜。根据重庆自然地理特点,全市河流分为山区河流和丘陵区河流。山区河流弯多而急,比降大,水流急,治理以“河势控制、河岸稳定”为主;丘陵区河流弯道多,比降较缓,淤积严重,“治理以河道疏浚通卡、扩大行洪断面、河岸生态美化”为主。

《要求》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更好的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水美乡村建设,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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