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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项重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发布实施

来源:河南省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0-09-22

近日,我厅修订后的《农业与农村用水定额》和《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以下简称《用水定额》)两项地方标准经厅长办公会研究、报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2020年第54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

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于2018年5月启动了2014年版《用水定额》修订工作。该项工作由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和河南省科达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组根据制定的工作大纲,在各省辖市和直管县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采用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理论计算与灌溉试验相结合的方法,将收集的大量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与统计分析,并参考国家和水利部发布的有关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结合水利部对我省2014年版《用水定额》评估意见,先后完成了《用水定额》初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的编写等工作,经过专家审查、网上网下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数十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农业与农村用水定额》共修订11个行业30个类别用水定额,新增2个行业和19个类别用水定额。修订后共计13个行业49个类别437项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共修订43个行业、新增5个行业用水定额。其中,修订定额400项,新增定额152项,删除定额59项。修订后共涉及48个行业大类、165个行业中类552个产品和类别1228项用水定额(包括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

本次修订后的《用水定额》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定额基本覆盖了我省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产品与类别。二是先进性和实用性强。定额既体现节约用水原则,又使用水户通过加强用水管理或采取必要的节水改造措施能够实现。三是协调性好。定额充分吸纳了国家和水利部近年发布的有关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使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协调一致,便于应用。四是应用简单。定额删除了2014年版《用水定额》中的调节系数,避免定额在使用过程中冗繁转换发生错误,并明确了定额边界条件,使用方法简单明了。

本次《用水定额》的修订,对于贯彻落实中央节水优先方针和《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各行业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节水减排防污、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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