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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部署全区2020年节约用水重点任务

来源:内蒙古水利厅

归档时间:2020-06-09

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关于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结合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节水工作顶层设计,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水利部、自治区和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与工作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节水工作合力。

《重点任务》明确,到2020年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5%和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区各盟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要达到40%以上。

《重点任务》规定,要重点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要从完善取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体系、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积极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型高校建设、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建设、节水载体建设、水资源监测、节水重点业务监督、订完善节水考核方案、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节水意识等方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 

《重点任务》的印发实施,将充分调动自治区水利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协同推进流域节约用水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着力落实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强节水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做好节约用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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