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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推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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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9-03-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改革,不断提高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近日,安徽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中试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改革。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改革主要内容有:一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竞争立项机制,按照“公开申报、充分竞争、综合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按县级发布遴选公告——村组或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请——乡镇核实上报参选项目——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核确定的工作程序,优先选择项目。二是建立主体明确的产权划分机制,对拟建工程明确投资构成和资金筹措方式,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工程建成之后立即办理移交手续,颁发“两证一书”。三是建立责任清晰的建设管理机制。项目实施前,明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制定具体建设管理方案。探索统一项目法人、多个建设单位的建设机制。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探索设立项目区农民义务监督员。四是探索灵活有效的管护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明确使用权人为工程建后管护责任主体,明确工程维修养护和管理运行经费来源,探索创新管护运行模式,走自主化、集约化、社会化相结合的路子。

  改革的重点是“先建机制”,工程建设前先行审查机制建设内容,建设中同步检查工程建设与机制落实情况,建设后在竣工验收时,事先检查工程建后管护运行机制建立情况。同时,改变以往政府包干到底、群众参与度不够的现象,积极引导村组集体、用水合作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等受益主体在统一监管和指导下,开展自主建设,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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