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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成果上报的通知

吉水农水〔2018〕679号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网站

归档时间:2019-01-09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水利局,有关灌区管理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并按时报送2017年系数成果通知》(办农水函〔2018〕1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按时完成全省2018年测算分析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样点灌区数据收集整理

  全省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样点灌区(名单见附件1)要尽快收集整理年度用水相关数据,认真分析整理,填报样点灌区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附件3,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到省水利厅网站下载,填报时不能改变表格格式,网址:http://slt.jl.gov.cn/),同时,收集整理基础观测数据、观测照片等资料。

  二、做好数据校核工作

  省级技术支撑单位要对样点灌区上报数据进行认真校核,并结合灌区工程和管理状况、年度降水、历史数据等,对上报数据进行合理性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报送单位,并指导各地做好问题校正,确保数据科学合理。

  三、做好全省系数测算分析

  在核准各样点灌区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用水总量、灌溉面积等相关数据,做好我省2018年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形成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并应结合全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气候和降水情况等,开展影响我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原因分析,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农业节水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撑。

  四、做好数据成果报送

  各地水利局和样点灌区管理单位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各样点灌区数据(附件2、附件3)和相关基础数据、照片等资料报送省级技术支撑单位(省水科院)。省级技术支撑单位要在样点灌区数据上报10日内提出校核情况和修改意见,并指导各地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样点灌区数据资料修改完善。省级测算成果报告应于1月底前形成初稿,经专家审查修改后,上报国家。

  附件:1.2018年吉林省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样点灌区一览表

  2.2018年灌区(样点)基本信息调查表

  3.2018年纯井灌区(样点)基本信息调查表

  联系人:省农水局 冯子轩 电话:0431-87899304

  省水科院 佟延旭 电话:13654997074

  电子邮箱:tyx199055@163.com

  吉林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