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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109处水域迎来“湖长”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网站

归档时间:2019-01-03

   一河一策系统治理,津沽大地水清岸绿。本市加强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近日出台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全市16个区将全面实施湖长制,推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预计到2020年,本市湖泊水体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按照实施意见,纳入湖长制管理的水域中,已设立河长的湖泊,将完善湖长制体系。全市16个区109处水域纳入湖长制管理,管理级别分别为市级、区级、乡镇(街道)级,其中市级湖长管理湖泊8处,包括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等4处重要湿地和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王庆坨水库、北塘水库等4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区级湖长管理湖泊43处,乡镇(街道)级湖长管理湖泊58处。

  全面推行湖长制后,本市将重点实施六大任务: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核心区和生态缓冲区、建成区开放景观湖等湖泊空间管理范围,到2020年底前完成设立界柱及标志牌。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科学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提高湖泊生态功能和健康水平。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将湖泊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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