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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以“河长制”促“河长治”

来源:山西省水利厅网站

归档时间:2018-12-07

  今年以来,吕梁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全面落实河长制,通过建制度、抓长效、搞创新、强法治,建立了以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初步实现了 “河长”全覆盖。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中央、省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吕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李正印推动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总河长机制,并率先巡河,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市长王立伟多次主持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河长制推进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各类影响推进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全市129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全部设立河长,其中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33名、乡级河长483名、村级河长2559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管理制度已经形成。

  为了让绿水长流,坚持以制度创新作为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的要素。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河长巡河制度,除常规巡河工作外,每年集中开展两次“巡河周”活动,实现长效治水。今年集中“巡河周”期间,由市级河长签署的河长令就有12份,巡河人数达到2227人次,发现的627个问题都得到及时整改。在全省领先开发建设运行河长制信息平台,并对县乡两级河长进行了技术培训,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使用系统上报各类涉河事件59起,逐步实现智慧治水。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持续加大水环境领域的案件查办力度。目前,全市立案督察106件,均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已整改49件,初步实现了依法治水。同时,为解决河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探索实施了“一河一警”保安制度,直接依法查办非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今年在整治黄河生态治理违法采砂过程中,柳林县累计出动警力90多次,对8人进行了行政拘留,临县行政拘留2人,兴县行政拘留6人,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实现“长效治水、智慧治水、依法治水”的同时,坚持生态优先,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把专项治理整顿作为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全面开展专项清河整治行动,重点对河道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查进行治理,着力改善水域整体环境。目前,已清理垃圾等违章堆积物161万立方米、阻水林木及高秆作物1030亩、违章房屋285万平方米、非法采砂154处,清淤量186万方,共投入清障机械2.1万台班,投入清障人工3.9万工日,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

  全市以“河长制”推动 “河长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河道水域“旧貌”换“新颜”,两岸垃圾少了,水更清了,岸更绿了,景更美了,河道更健康了,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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